一个航班号码。
他查看自己和沈宜游恋爱的证据,查看这些非常安全的、难以用意志磨灭的数据记忆。
三年来,李殊共计有六百多次距离有长有短的飞行,在S市的公寓里住过大约六十晚。
沈宜游来找过他五次,在旧金山逗留共计四十三天。
李殊对沈宜游的了解比沈宜游所以为的更多,他知道沈宜游的毕业学校,认识沈宜游的至少三位校友。
知道沈宜游的父母的居住地在离他们昨晚住的酒店大约八公里的地方;知道沈宜游不喜欢首都;知道沈宜游讨厌一个人待着,他的无效社交是一种自我保护方式(李殊自以为可以替代他们,遗憾的是沈宜游并不希望他这么做)。
知道沈宜游经常做出很随便的选择,视之为一种冒险,知道自己应该因此而感到庆幸,因为李殊本身,就是沈宜游冒险中最任性与不计后果的一件。
轿车缓缓经过清晨的高架桥,天色渐亮了,但行车灯仍然白得晃眼。李殊往后靠在椅背,看周围与他们同行向前的各色车辆。
首都二环高架像永动机的机芯,车流在二十四小时又二十四小时中永无止境地奔涌。
李殊忽然发现自己想不起碰到沈宜游之前他是怎么生活的,他只记起有沈宜游存在的世界。
伴随车内播放的爵士音乐,李殊开始回忆他们最早相处的样子。
那时的沈宜游开心毫不遮掩,每一天都笑容满面。
恋爱第一周沈宜游带李殊吃了家格外难吃的餐厅,李殊见到了他人生中见过最瘦小的法芙娜牡蛎。
沈宜游没吃几口,安慰自己说好歹酒没有掺水。
李殊不喝酒,就算喝恐怕也尝不出掺没掺水,不过还是附和沈宜游说对。沈宜游买了单,挽紧了李殊的手臂,从餐厅往外走。
在从茂密梧桐树叶之间撒下昏黄光晕的路灯下,沈宜游高兴地把脸靠在了李殊肩上。
李殊紧张地低下头,看见沈宜游松了一只手,伸过来,抓住李殊的手,和他十指相扣。
而在三年后,开往机场的路途之中,李殊再次听了自己当时规律的、剧烈的心跳声。
他感受到一阵长久的,无始无终的,贯穿约会始末、剧烈得令他感到慌张的,因为沈宜游在场而不断起伏的不安和幸福。
那或许是李殊离幸福最近的一天,而美梦未能延续太久。
从酒店离开后的十分钟耗空了李殊未来三个月的所有耐心,他想立刻给沈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