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惊讶地发现,王永丽居然一点都不吃惊。
正是这一刻起,他似乎明白了什么:「我想去自首,心儿。我承受不住了。」
王永丽一把拉住他:
「不要。你别那么憨啊,这案子破不了的,怀疑不到你的头上……」
见孟超还在犹豫,她搂住他的脖子,哀求道:
「超,你是我的精神支柱,我不能没有你的……你真的舍得,留下我一个人吗?」
这一夜,孟超翻来覆去睡不着。
第二天还在上着课,一群警察围在走廊里,把孟超带走了。
临别之前,王永丽还特意摸了摸他的脸,安慰说:没事的,很快就回来了。
遗憾的是,孟超再也没有回来。
当天,孟超便被刑事拘留,2007年11月1日被正式批准逮捕。
哪怕他杀人是在18岁生日后仅仅14小时,但依然超过了法律规定的18岁界限,不再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
虽然「名义上」已经成人,但孟超的行为,完全符合未成年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模式。
美国心理学家特里·莫菲特团队在长期研究反社会行为之后,发现未成年犯罪者分为两种:其中较少部分会持续终身犯罪,这类型大都有着先天问题,比如童年时就极其暴躁、缺乏同情心、甚至有学习障碍等;
而多数人则属于另一类,也就是仅限于青春期的犯罪者。莫菲特认为,这一类人在青少年时期的犯罪,可以归因为追求象征成年人的特权,或是为了摆脱父辈的控制,这些都是面对社会环境的一种畸形的应激反应。
这一点在孟超身上体现很明显。
他非常渴望像真正的大人那样成为「社会人」:在校园里他要收小弟,喜欢讲江湖义气,包括抽烟喝酒等等,都是如此。他还和一位成熟女性谈恋爱,并确立性关系,这都属于成年人才有的「特权」。
而他对何小厉一开始的隐忍,包括最后还有「和他好好谈谈」的念头,都证明他并非一个先天的反社会人格者,也谈不上有什么严重的心理障碍。
被拘留后,孟超认为自己被王永丽操纵了,对其言听计从。悔悟之后他觉得自己是「一把刀」,被王永丽成功地「借刀杀人」,除掉了一直对她纠缠不清的何小厉。
虽然只是单方面的陈词,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孟超有着一定程度的恋母情结。
这是因为,孟超3岁时父母便离婚了,孟日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