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等傅品千阻止她,苗苗已经奔向了机动车道上的那辆勇士汽车。
丁长顺百无聊赖的抽着烟,看着前面一动不动的停车场,无奈至极,早知道这样就在酒店再睡一会,等晚上再走也不迟了,这个时候车窗被人敲了敲,他扭头一看,居然是苗苗,于是摁下车窗,“苗苗,你怎么在这里?”
“叔叔,我可以进去吗?”苗苗说着话就拉开了后座上的门,迈了进去,远处的傅品千无奈的摇摇头,原本她以为苗苗只是去打个招呼,没想到这丫头居然钻进了人家的车里,这个死丫头,真是越来越放肆了,可是刚刚骂完女儿,就意识到一件更不好意思的事情,那就是自己身上这件呢子大衣也是人家买的,这几年来,自己没有添过一件新衣服,所有的钱都给丈夫治病了,而丈夫死了之后留下的债,还得靠她的工资慢慢还,哪有钱买衣服,所以当那天回到家看见这件衣服时,虽然将苗苗狠狠骂了一顿,今天逛街还是穿了出来。
“丁叔叔,我是出来逛街的,看见你的车在这里,我就过来了,给您拜个晚年”。
“你这丫头,又出来和你同学一块疯了,你妈妈知道吗?”
“丁叔叔,我这次可是和我妈妈一块出来的,努,我妈妈就在那里呢”。苗苗伸手指着傅品千站着的方向。
丁长顺顺着苗苗的手看去,只见傅品千就站在路边的马路伢子上,黑色长裤,熨烫的有棱有角,脚上是一双高跟鞋,虽然已经不是那么新了,但是乌黑发亮,丁长顺看到了那天自己掏钱苗苗出力买的红色呢子大衣,中间一条束腰的宽带子恰到好处的将傅品千的纤腰轻轻扎住。
双手插在呢子大衣的侧兜里,脖子间还系着一条绿色丝巾,瓜子型的脸上泛出淡淡的微笑,整个人看上去优雅大方,特别是矗立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她就如一朵风中的红玫瑰,摇曳生姿。
丁长顺抬手挥了挥,打了个招呼,傅品千点头示意。
每次见到丁长顺,傅品千的感觉都不一样,想想最初相识的那个情景,心下不禁感慨万千,原本以为随着丈夫的离世,这一切都会隔断,可是没想到的是,白山市竟然这么小,那天女儿竟然又将这个男人领到了家里,而且还体贴的将年货办的那样齐全,甚至年货里还包括了一包牙签。
所以每次见到丁长顺,傅品千感觉自己的情绪愈加的复杂,很明显,这个男人不是自己向前迈一步的理想对象,可是心里仍然有一种痒痒的感觉,因为一直以来都是她想着办法维护着自己的家,从来都是一个操心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