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大愿意接手这个案子,但是看到叶明轩这边儿提交的证据之后,却改变了看法。
叶明轩这边儿提供的证据太过于详实了,而且从技术方面也做了各种有效的努力,将侵权人的信息固定下来,所以律师这边儿只需要按照固定的格式走一下流程就完事儿了。
再看到叶明轩这个原告的身份,竟然是国内最火的畅销书作家,也是最近传得沸沸扬扬的天价编剧费获得者,律所这边儿的兴趣立刻大增,最后决定接手这个案子。
如果这个案子一炮打响,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他们都能从中获得巨大的好处,从声誉上响彻全国。
当然了,这一百多份儿起诉书,就代表了一百多个案子,一旦立案成功的话,他们律所光是律师费就要收好多,有这个经济利益放在里面,态度方面自然也是非常积极的。
作为收钱办事儿的律所,没有人愿意跟钱过不去。
况且,这个案子就是一个互联网名誉侵权案,案情也比较简单,没有什么危险,律所综合考虑之后,觉得绝对不能把这个抛头露面的机会让给忒其他同行儿,不然可就太傻了。
“需要起诉的对象虽然比较多,但其实这都是一个案子,法。院处理的时候,完全可以并案审理,也不会费多大劲儿。”
律师还特意向法。院的同志建议了一下。
“知道。”
“那就走流程吧,这么多起诉书,要签收到下班了。”
法。院的同志苦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