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的大老爷们一定不会善罢甘休。
二则是小墨三人的实力强得离谱。
他们从中看到了希望。
当然,还有隐晦的第三个原因。
王家三郎十步杀一人的场景震撼了整个村子。
那么多人都杀了,也不差几个。
为了防止走漏风声,说不定会杀人灭口。
不跟着走,就只能等死了。
总之,最后的结果就是,小墨的队伍从三个人一匹马,增加到一百多人十二匹马。
王家三郎就像打了鸡血一样。
以前走路,呼呼带风。
现在……
脚底板就像装了弹簧,每次踏步还向上蹦跶一下。
肉眼能感觉到的,王家三郎整个人熊熊燃烧。
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炙热的能量。
虽然从小就学习兵法,在姜国这几年,又一直在长卿的棋馆中下棋,经常跟长卿请教。
但说到带兵。
一次都没有,一个都没有。
一百多人,男女老少都有,老弱病残俱全。
可王家三郎还是视若珍宝。
青壮单独编选出来,穿着死人身上剥下来的锦缎、绸布衣衫。
锦缎太少,青壮太多。
不够分的。
王家三郎索性将绸布“刺啦刺啦”撕扯开来。
每个人得到一块。
穿身上肯定是不够了。
那就扎在头上吧。
好歹也算整齐划一了。
于是,一支戴着黄色头巾的队伍出现在中原大地上。
感谢马镫和马鞍的发明,这些人一天时间就学会骑乘了。
虽然达不到人马合一的程度,好歹挂在马上不掉下来了。
这种程度,吓唬人绝对是绰绰有余的。
十几个年轻的骑兵分布在队伍前方和左右当斥候,侦查情报,观察地形。
王家三郎也没有按部就班练兵的时间了。
只能实践中出真知。
也不知是青壮们学习能力强,还是周围的地形本就了熟于心。
总之,两天时间,就达到了初级斥候的标准。
“三大王,前方有一个大村子,人口三百户,他们家资颇多,想来定会支持咱们的大业!”
“三大王,那村子里都是陈姓之人,非常齐心,在本地颇有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