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欢场里的小姐,也是所谓的婊子。
在我们场子里,人命最不值钱,尤其是女人!
就比如幺妹,被人轮完抛进下水道,我来的时候人已经没气儿了,赤裸着的手脚曲折,下面更是成了滩烂肉。
她平时最爱体面,会整活,上下两张嘴都会说话,尤其是下面那张嘴,能哄得金主在几天几夜不下床,没想到却死的这么磕碜。
她的死没掀起一点儿波澜,该接客的还得接,但今天来的是喜欢上下两张嘴一起搞的老变态,经常在小姐们下面塞上各种名贵的酒瓶,就像是个酒瓶收藏者。
以往这种客人都是幺妹上手,今天轮到我了。
可我不想接他,我知道会所今天来了位大人物,就在最里面的包间。
听说背景深不可测也挑剔,送进去五六拨姐们儿,一个没留。
隐约听说是京圈的一位“太子爷”,家里都是跺跺脚能翻天的人。
我不想走幺妹的老路,就只能博一下,看看能不能接下这位手眼通天的主,搞不好还能混出点名堂,最次就是进医院插几天尿管。
干我们这一行的,想出头就得心狠点儿。
领班听到我主动过去,也同意了。
顾山河这样的大金主要是看得上我,对场子也是好事。
去前,她不忘低声叮嘱:“惹了那位爷能掀了会所的天,他让你干啥,你就照做。”
我乖乖点了点头。
门一打开,我就闻到一股清冽又霸道的雪茄味。
坐在最中间的男人姿态慵懒,手里夹着一只雪茄,另一只手骨节分明,修长的指尖捏着个打火机。
他带着一副金丝眼镜,眼角还有颗红色泪痣,看起来斯文又漂亮,望向你的时候更是带了股欲,一点不像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男人抬眸扫了我一眼,不咸不淡,眸底瞧不出情绪。
这样的男人是我见过最上等的,我不敢多看,上前一步,慢慢跪下来朝他挪过去,大开的领口深不见底。
顾山河眸子暗了暗,不露声色看着我的动作,却没有发火的意思。
我松了口气,笑着凑上前轻轻咬住他指尖的雪茄,领口不经意蹭过他膝盖。
他指尖松了松,任我叼走那只雪茄。
我跪在顾山河腿边,先轻轻将雪茄敲松,拿起雪茄剪剪掉雪茄蒂,在他面前的蜡烛上慢慢烘烤,才送到他唇边。
从始至终我都跪着,仰起头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