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人在大街上巡逻?”
老歪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过他也没多问,黑社会巡逻又不是治安官设卡布防,和这个案件有鸡毛关系。
妇女却有点担忧:“清河估计是出了什么大事,要不我们还是尽快走吧。”
老歪嘀咕道:“我估计是本地帮派火拼,应该没多大问题。”
只得手了三个小孩,老歪不是很满意,可眼前社会人太多,确实没有下手的机会。
他给自己定的标准是在一个城市作案不能超过三天。
超过三天治安署就会反应过来,在出入口布防,那时候逃走的可能性就会低很多。
他们也尽量不会绑架富贵之家的小孩,卖出去的价格差不多,却更容易出事,不划算。
老歪点上一根烟,琢磨了半晌,道:“你迟一点再出去看看,要是这些人散了,我们明天就还做一笔再走。”
妇女想了想,道:“好吧,最迟不能超过明天晚上。”
老歪又吩咐道:“桂花,你去烧壶开水。”
桂花瞄了眼战战兢兢的三个小孩,说道:“等到了地头再烫吧。”
老歪眼睛一眯:“早一天烫就能早一天上工。”
桂花点点头,烧开水去了。
做这行他们很有经验,男娃娃尽量卖给一些不孕不育的夫妻,女娃娃不好卖,只能送去要饭。
四肢健全的不行,没啥可怜相,讨不了多少钱。
所以只得人为造一个残废出来。
一开始他们都是打断手脚。
后来慢慢琢磨出了一点经验。
相比断手断脚,这种烧烫伤看起来反而更能震撼人心。
成本也更便宜,买点消炎药吃吃就不会死。
把腿烫伤后也不上药,让烂肉和新肉混在一起,看起来非常触目惊心。
拖着这种烂腿去乞讨,更能激发路人的同情心,能讨到更多的钱。
为了防止泄密,在正式外出上工之前,他们会先毒哑这些孩子。
这样哪怕有多管闲事的路人关注,也问不出所以然。
这个套路已经传承了好多年,古时候的丐帮就是如此。
穿着加绒小连衣裙的女娃估计是饿坏了,还没意识到面前的叔叔阿姨要对自己做什么。
一边哭,一边嚎。
“呜呜,叔叔…我饿。”
另一个小女娃也跟着哭:“呜呜…我要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