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渣,那段时间她请了将近半个月的假,来治疗那段感情创伤。
其中的痛苦,恐怕只有她自己清楚,导致她现在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那就不谈恋爱。”慕允初没有经历过失恋,但她知道肯定会很难受,“一个人的生活也可以丰富多彩。”
“没错。”Lily点头,“我现在很享受一个人的生活,情绪也特别稳定。”
慕允初勾着她的胳膊往外走,“这样的状态就是最好的。”
“我们Lily就应该在舞蹈界发光发亮。”
Lily:“对,要成为舞蹈界的明星。”
走到楼梯口,Lily就松开了慕允初的手,“你快去跟你男朋友约会吧,我也要去做上台前的准备了。”
“好。”
慕允初先到休息室换好衣服,才下楼。
她刚走到歌剧院门口,目光就被前方的景象给吸引住了。
身长鹤立的男人懒散地倚靠在一辆超跑车上。
那辆车不是今早送她来上班的那辆粉色迈凯伦,而是一辆十分拉风酷炫的银色阿斯顿马丁。
他高大欣长的身材与车身相得益彰,显得格外帅气。
更引人注目的是他手上那束玫红色的弗洛伊德玫瑰。
昂贵的超跑、帅气的男人、娇艳欲滴的鲜花,这三样集中在一起,引得周围路人频频回头。
甚至还有些闲来无事的路人驻留在了原地,等待这束鲜花的女主人出现。
毕竟此情此景,一看就知道是来接女朋友的。
而且还是在歌剧院上班的女朋友,想来就一定很漂亮。
日落、晚风、玫瑰三个浪漫主义者,集齐这三个要素,站在柔和琥珀色光芒下的他,比这些来得更加浪漫。
谢砚驰在慕允初出现在门口的那一刻,就透过人来人往的行人,一眼看到了她。
他手捧鲜花,踱步来到慕允初面前,“公主,下班愉快。”
谢砚驰双手向前递上手中的那束弗洛伊德玫瑰。
慕允初笑意晏晏,接过他手中的花,微微仰头望着他,樱唇轻启,“这么浪漫的吗,下班都能收到鲜花。”
“第一次接公主下班,不得浪漫一点?”谢砚驰拿过她手中的精致小包,右手一抬搂住她的肩头,带着她往前走,“以后会让公主集齐所有品种的玫瑰花。”
慕允初知道他这不是在画大饼,他绝对是言出必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