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对“性取向”这样敏感问题的话题,施甯会跳过,免得引起双方的误会。
找保镖这件事情不过是一件小事,合同也算是个小合同,四名保镖的劳务费是按天算,每人每天4000元,先支付给陆曜的保安公司,陆曜扣除佣金后,才发给保安。
陆曜很快便让法务部拟好了合同,等待甲方施甯签字。
施甯签字的时候,小心翼翼地看着合同上的条款,然后大笔一挥,在甲方的位置上签了自己的名字。
签名的时候,她觉得:陆曜这个活儿是真不容易,赚得都是辛苦钱,陆野这个哥哥做的都是国际大生意,怎么到了弟弟这里,赚得都是这种小钱?
而且,陆曜的英语也不好,对比陆野,真是天上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