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给我记着,凯萨琳。法比尔!等我长大后我一定会娶你为妻,让你永远面对着你最讨厌的人!哈哈哈!”
回忆,像水泡般不断地从我的记忆之海的底部冒起,上升,泡鼓出水面,在阳光下短暂地折射出七色光彩,最后啪地一声破裂,永远消失不见。
我不断地回忆起过去,看过一眼,做最后的告别后,便迅速地将他们忘却。
回忆,是我一切痛苦的根源,忘却,或许是一剂治疗创伤的良药。
回忆,忘却,回忆,忘却,我的大脑不断地重复着这一思维过程,起初我对此欣喜若狂,但随着她和她的出场出现后,一切却有了变化。
“你叫什么名字?漂亮的姐姐,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我叫安达,安达。路易士!”
“安达?很好听的名字!方便的话,能不能告诉我你住在哪里?”
“我才刚到风都,暂时还没有找到住处……”
“没有住处?啊,没关系,姐姐你可以住我家!我家可是……哎呀,我说错了,我那个变态老爸,他可是有名的大色狼,姐姐你这么漂亮……”
忆起往事时,我方才发觉,少时的我竟和我的混蛋儿子尼诺十分地相似,一样地口花花,一样地看漂亮的“姐姐”就流口水,一样地称呼自己的父亲为“变态老爸”“少时的我,真的是这样的吗?若真是这样,那不正应了一句话“有其父必有其子”了吗?”
模糊的记忆重新变得清晰,看着过去,对照着现在,不仅让人感叹唏嘘,只是,这份唏嘘才刚刚开始,却因为记忆泡沫的破碎而一并消失。
“我和安达是怎么相识的?”
怎么也无法忆起和安达相识的经过时,惶恐与不安的情绪开始发芽。
“喂,杰拉德,那个弹竖琴的黑发女孩是谁啊?看上去很淑女很漂亮的那个,帮忙打听一下!”
“她都不认识?她叫希拉,是朱雀学院的校花啊!”……
“对不起,你们谁看到我放在树下的竖琴了吗?刚才还在这里,怎么一眨眼就不见了?”
“竖琴?好像刚才被一个瘦瘦的家伙随手拿走了……”
“啊,怎么会这样,那是我的琴啊!”
“没关系,我记得那家伙,我现在就帮你找回来!啊,好痛!”
“不必找了!希拉,别上当,就是你这个臭男生把琴藏起来了!刚才我都看到了!这些男人没一个是好东西!不想门牙少掉就快点把琴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