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窗外掠过的风景,似乎漫不经心:“对啊,才十六岁。”
“那你把她拉出来做这个?”
七娘笑到:“做哪个?只是陪客人喝喝酒唱唱歌而已,又不犯法。我定下的规矩,是禁止出台的,她要是真想挣这个钱,就自己悄悄和客人联系,和我完全没关系。”
“再说了,那是她自己出来自愿做这个的,又不是我逼她这么做的。”
敏敏显然不能理解:“为什么?她没事跑来干这个干嘛。”
七娘拿出烟来,点上,深深的吸了一口:“因为穷呗。”
“那姑娘和家里闹翻了,自己孤身一人出来闯荡,年纪小,又什么都不会,只能来做这个。”
“陪喝酒,总比陪睡好。”
我一直听着,并没有搭话。
虽然我知道,陪酒和陪睡,在世俗眼光中,也别多大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