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毛毛细雨。
上一次来海市的时候,是跟爸爸和冬冬一起,只是飞机却没有把他们平安带到A市,乔眠怎么也想不到,那是他们之间最后一次旅行。
回到国内,乔眠的心情很复杂,虽然海市和A市离了几千里地,但那种即将要见到他的兴奋感,从下飞机那一刻开始,就愈来愈烈。
至少,他们是在同一片土地上,周围的人都说中文,黄皮肤黑头发……那种亲切感,乔眠走在街上都忍不住想哭。
但另一方面,她败了,沈云黎赶她走,她又回来了。
从黑洞洞的枪管对着她的时候,她就输了。
房间的光线很充足,窗户开着,潮气一点点漫进来,乔眠掀开被子蒙上脸,身体渐渐地蜷缩在一起。
她一直以为谭时是A市的,但没想到,他家就在海市。
前天从机场出来,乔眠率先坐进一辆出租车里,随即又迅速关上了门,望着车窗外男人阴沉气急败坏的脸,乔眠勾唇笑了。
自己定得酒店,乔眠以为多少能安静待几天,但她太小看了谭时的能力,昨天晚上的时候,男人敲响了她房间的门。
而乔眠,没让他进来一步,两个人就一个在门里,一个在门外,把该说的都说了。
她不知道这么做有什么意义,求个心安吗?不,这种东西她不在乎。她只知道,这是她的坚持。
海市在长江的入海口,属于南方城市,夏天的时候降雨很多,空气一直都很潮湿,乔眠在北方长大,所以很不习惯这种天气,她起身关了窗户,打开空调。
虽然这里不是A市,但相对于巴黎来说,也算是故乡了。
她打算出去走走,在法国吃了三年的面包,国内的任何食物她都很想念。
坐在梳妆镜前画了个精致的妆,乔眠换上红色的复古小吊带,细细的肩带衬得双臂修长且骨感,前面露出精致的锁骨和优美的天鹅颈。还有那头短碎的头发,更添了几分难以驯服的风情和野性。
一举一动,都让人移不开视线。
乔眠很喜欢红色的东西,强烈的存在感,任何人都不能忽视的美。
她看向镜子,吊带衬得皮肤很白,黑色的长裤包裹着笔直修长的双腿,只小腿腕骨露出一截,引得人无限遐想,涂着黑色指甲的脚趾从黑色高跟凉鞋里露出来,微微一动,就勾走了人的目光。
乔眠很满意,她拿起包,往房间外走。
只是她刚打开门,就看到谭时站在门外,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