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宣读诏书。
这一次,宫人变得自信而无畏。
他明白,这确实是个要命的活,但不是要自己的命。
只要专心做事,自己不会有任何危险。
“孤与东皇太一约法三章,楚国当下及后世所有礼制,皆以此为本,以此为基!”
“一、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二、伤人及盗窃者抵罪!”
“三、诸法与此相悖者废!”
听到这话,众人面面相觑。
东皇太一管的也太宽了吧?
鬼神之流不都是好吃好喝供着就行了吗?
哪个神会干涉世俗中的事情?
这东皇太一不但干涉了,还搞出一个约法三章?
只是,这个约法三章简单易懂,通俗好记,比之前那些繁文缛节方便多了。
当下各国,对法律的态度都是“高深莫测”。
法律并不是公开公布的,而是既高且深。
官府拿人,说你犯法,你就犯法,哪怕你根本不知道犯了什么法。
官府判人,说你重罪,你就重罪,哪怕你什么都没做。
因为法律条文、判刑依据都是当官的说了算。
《春秋左传正义》中原文如下:刑不可知,威不可测,则民畏上也。
意思就是,老百姓不知道这样做会不会犯法,不知道这样做会受到什么惩罚,法律和权力才会有威严,老百姓才会畏惧官府。
直到后来,官府将一些律法以金文的形式铸造在青铜器上,或者刻在石碑上,才逐渐发生转变,但也仅仅是转变。
到了商鞅变法时代,还需要用“徙木立信”的方式令老百姓相信官府言而有信。
因为在此之前,官府都是言而无信,法律条文随便怎么解释。
可能张三干了这事,没受罚,反而得奖励。
李四有样学样,斩立决。
问,就是法律最终解释权归官府,绝不是因为张三跟县令有亲戚。
也正因此,“楚王与东皇太一约法三章”对官员们的震动极其巨大。
这意味着天下人人知法,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随随便便糊弄百姓,更不能以“刑不可知,威不可测”去卖弄官威。
所有的律法解释都要遵从“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伤人及盗窃抵罪”,有半点违背就是无效,否则大家直接找楚王或者东皇太一裁决。
官员们明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