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哥,我请他来喝酒。”
庄哥的弟弟混海滨城数一数二的帮派,人脉广,认识的人多,他一定给罗天赐找个十分严厉的老师,教鞭在手,三餐顿顿挨打那种。
罗天赐的人生从此拐了个大弯。
和上辈子的团宠、只会吃喝玩乐不同,他这辈子被望子成龙的爹娘从小鸡娃,鸡得他哭爹喊娘,叫苦不迭。
罗老太太双眼含泪,当作没听见。
二儿子写信跟她说过,他花了很多人脉才请来的夫子是个厉害的人物,非常了不起的大人物,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
她大可辞掉夫子,可人家夫子在海滨城炙手可热,想请他当私教的大富人家多得是。
三个月后,罗老太太看到成果。
小小年纪就表现出纨绔一面,只知招猫逗狗的罗天赐终于变得乖巧懂礼,榴花镇的大户人家见状,开始接触二儿子千辛万苦给小儿子寻来的夫子。
这当然不行!
好不容易小儿子变好,都是夫子的功劳,她要将夫子留下来教儿子一辈子的。
夫子确实,能镇得住熊娃捏得住纨绔。
他摸着自己的胡子道:“也不用一辈子,等过几年,天赐可以去平锦城上国中,或到海滨城也行。海滨城好的国中很多,他应该能考得上。”
罗老太爷和罗老太太面面相觑,露出尴尬之色。
分家时因为不公平,老两口只想尽量多给小儿子留些财产,本以为日后求不到二儿子身上,没想到为了小儿子,最后还是得麻烦二儿子。
早知道当初就公平一点,别那么伤二儿子的心。
他们这种混商的都知道人脉比财产重要,海滨城的教育条件更好,他们当然希望小儿子去海滨城。若是小儿子去海滨城,不可能不麻烦到二儿子的,二儿子在海滨城已经混开,听说往来都是洋人,这面子得有多大?
小儿子去海滨城比去平锦城好,有二儿子罩着,没人敢欺负他。
“大丫也快十八了吧?”
罗老太太不自在地说,“我这个当奶的总得添妆吧?”
罗老太爷很满意抠门的罗老太太能这么想,“对二丫和三丫她们也不能小气。说来还是榴花镇太小,误了她们,谁想到她们这么聪明呢?想来是像了咱们,咱们老大也很聪明,是读书的好料子。”
罗老太太点头,对不在眼前,给她长脸的孙女们总算多了分好感。
原来是像她们大伯啊?怪不得这么会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