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个洋相。
鹦鹉用翅膀捂住喙,却怎么也捂不住幸灾乐祸的嘎嘎声。
“嘎嘎嘎嘎……你还不如踩高跷呢,笑死鸟了!”
穿着高跟鞋一扭一扭,扭得身段无比妖娆的江思印只想欺师灭祖!
“武功高强真好啊。”
他无比羡慕地看着他爹,他脚上仿佛长了眼睛,一点肮脏都没沾着,那布鞋依旧白得和新雪似的。
只有鹦鹉知道,它家狗宿主现在有多崩溃,他甚至用这个位面难修得要死的灵力,硬生生将自己浑身包了一层膜,当然沾不到粑粑。
走了一段路,江思印脸色憋得铁青,“我不行了!我要赶紧快离开这个国家,真是太脏了!哦,那边还有一坨新鲜的……我鼻子快要不呼吸了,但我不能当睁眼瞎!”
鹦鹉也憋得挺难受的,它怕高空抛粪,不敢停在父子俩的肩膀上,还要眼观八方,耳听四方。
它只能一直飞,但自己这副缺少锻炼的身体很累啊!今天的运动量都超标了,当初在草原指挥狼群夜战都没那么累。
它和宿主打商量:“宿主,你摊点灵力给我,我也搞个灵气膜。”
狗宿主直接拒绝它,“灵力不够用,我的脚太费灵气了。”
毕竟地上到处都是,他的脚不能受委屈。
鹦鹉那个气啊,只恨当初它觉得系统商城的壳子够强,便懒得修炼,不吃修炼的苦,就得吃被“粪发涂墙”的苦。
跟着船长出去逛了一圈后,见识到这个国家的王城有多“芬芳”,江河决定要这这里当个宅男,他再也不要出门。江思印却坐不住。
虽然这国家的城市挺那啥的,不过等他习惯了高跟鞋后,连走三里路都不会累,他甚至觉得自己可以凌空飞起,用高跟鞋尖利的跟戳死一两个魁梧的汉子。
江河听后,脸色微微发青,郑重地对他儿子说:“恭喜你,提前为万千女性发现了高跟鞋这种凶器!”
江思印表示不懂,高跟鞋明明是男人的专利,和女性有什么关系?
他和他爹告别,蹬着高跟鞋,扭着腰,姿态万千地走出门。
水手们今天聚餐,有很多好吃的,他要去吃大鱼大肉了,才不想待在伯爵府里,跟着他爹啃青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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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准备举办宴会,还在写请柬呢,教皇就趾高气扬地命令他将异教徒处死。
顿时,国王这气不打一处来。
他和皇后的事教会要管,就连他请个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