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是如此,她还是很担心:“如果觉得不舒服,咱们就不干了,你回来吧,让宵哥儿养你,娘也可以养你的,娘多接些大件的绣活……”
郁离道:“可我吃得很多。”
“这没啥!”周氏摆手,“让宵哥儿以后多抄些孤本拿去卖,反正他看过的孤本多。”当初傅闻宵卖的第一本手抄孤本,还是她拿去书斋的,她心里对这事门儿清。
郁离:“……”
郁离眨了下眼睛,再次确认傅闻宵就是个金疙瘩。
回房见到坐在窗边看书的傅闻宵,她忍不住往他身上直瞅。
傅闻宵放下书,眉眼柔和,温声问:“离娘,有何事?”
郁离坐在他对面的位置,一脸认真地问:“你看过的孤本很多吗?”
“还好。”傅闻宵含蓄地说,“以前家里也算是有些底蕴,收藏过好些孤本,我闲暇时都看过一二。”
郁离惊叹道:“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大家都想读书了。”
因为读书人真的很容易赚钱。
什么百无一用是书生,其实说的是那些没用的酸儒,真正读过书的人,脑子灵活,想要赚钱还是很容易的。
傅闻宵失笑,读书可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取得功名,为了走上另一个阶层,手握权柄,受人敬重。
赚钱反倒是次要的。
这是世间的常态,没哪个男人不想建功立业。
郁离又道:“明天我去县城,顺便去书斋将银子拿回来。”
傅闻宵手握着书卷,含笑看她。
她又说:“宵哥儿,等以后你的身体好了,要记得赚钱给我花。”
那一瞬间,傅闻宵无法说出心里是什么感受,或者是什么都没想,脑海里一片空白。
她说,等他身体好了……
这是第一次,从她这里明确得知,他的身体会好。
她说得如此的自然,仿佛他的身体会变好,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傅闻宵从来不觉得自己拖着这副破败的身体,能像寻常人那般活下去,活着反而是一种奢侈。
当初不是没有试着去寻找神医救他,可是最后都没办法
。
他早就放弃了。
他从来不是认命的人,然而现实逼得他开始认命。
流落到这偏僻的村子里,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重复着痛苦而枯燥的日子,每一天躺在床上,默默地算着时间,感受着自己的生命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