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想要听听情况。
长叹了一声,善耆摇头道。“这次怕是真的…”
听到善耆这么说,房间里的人几乎各个吃了一惊。
他们所谈论的并不是别的事,正是前段时间国社政府传出的,有关要取消‘清室优待条例’的事情。
事实上这件事并非一点苗头都没有,至少在国社政府决定将紫禁城收回改成博物馆的时候,在座的人多多少少就能感觉到一些了。
只是当时国社政府的理由很充分,是要把紫禁城拿出来当作面向社会各界的博物馆,而不是严绍自己留着想要当皇宫用,善耆和铁良等有身份的旗人也不好多说些什么。
何况就算没了紫禁城,依照‘优待条例’他们还有一个颐和园不是?
谁想到如今距离国社政府上台不到半年的时间,他们居然想要彻底的取消‘优待条例’,这不能不让善耆和铁良等人感到惊恐…
所谓的优待条例其实有很多条,主要分为三项十九条。
首先就是第一项《关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之条件》——————这个标题念起来就让人不爽。
第一项共有八条,分别是清帝尊号仍存不废,中华民国待以各外国君主之礼。二,清帝岁用400万两由民国政府拨发。三,清帝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人等照常留用。四,清帝宗庙陵寝永远奉祀,民国政府酌设立卫兵保护。五,光绪陵寝如制妥修,民国政府支付实用经费。六,宫内各执事人员可照常留用,惟不得再招阉人。七,清帝私产由民国政府特别保护。八,原禁卫军归民国陆军部编制,额数、俸饷仍如其旧。
第二项《关于清皇族待遇之条件》,这个稍微少点,一共只有四条。
首先王公世爵概仍其旧。二,皇族具有与国民同等的权利。三,皇族私产一体保护。四,皇族免服兵役之义务。
第三项《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一共七条,分别是与汉人平等。二,保护其私有财产。三,王公世爵概仍其旧。四,民国政府为生活过艰的王公代筹生计。五,先筹八旗生计,在未筹定前,其俸饷仍旧支放。六,从前营业、居住等限制一律蠲除,各州县听其自由入籍。七,听其自由信仰原有宗教。
对于旁人来说,这些或许还没什么,但是对于严绍来说,这三项十九条里,有不少都是必须要废除的。
刚刚搬入京城时,由于根基不稳,严绍还没发拿旗人开刀。
但显然既然已经站稳跟脚了,严绍自